从猎户开始加点成神
- 分类:玄幻奇幻
- 字数:3 万
- 状态:连载
- 更新:2024-04-27
这个世界病了。每隔数十上百年,便会经历一场天变。天道被噬,红尘畸变。武道断裂,极境疯魔。司天监高举人道,妄图超脱苦海之彼。李诩穿越到第六次天变之前一年,拾取墨玉残碑,开始加点。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 ...
从猎户开始加点成神-免费试读
这个世界病了。每隔数十上百年,便会经历一场天变。天道被噬,红尘畸变。武道断裂,极境疯魔。司天监高举人道,妄图超脱苦海之彼。李诩穿越到第六次天变之前一年,拾取墨玉残碑,开始加点。“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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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夏朝,寒山堡。
李诩将一盆上好的黄豆“哗啦啦”倒进食盆里。
那匹小小的红枣马撒了欢似的埋头狂吃,吃着吃着还不忘打两个响鼻,似是十分满意。
“你这小东西,吃得比我都好!”
看着对方吃得那叫一个香,李诩摇了摇头一脸苦笑。
“唏律律!”
“我不吃。”
“唏律律!”
“真不吃,你一匹马你瞎客气啥?”
“赶紧吃,吃完一会儿我还得给你擦洗呢!”
“唏律律!”
干坐着也无聊,李诩索性翻上马厩院墙,坐在墙头远远望着校场。
昨晚下了一整晚的大雨,把空气洗得很干净。
内院校场上,大清早的已有好几个师兄已经在那儿打桩,一板一眼的看得李诩十分眼热。
这桩功他也会,可惜入堡三个月来,李诩试了很多次,一直感应不到黄教头所说的“气感”。
“怎么就这么难?”
“大家都是人,怎么他们就能轻轻松松‘得气’呢?”
寒山堡,朝廷认证的屯堡之一,巡狩三百里,吃千户乡民税供,主要职责是扫除邪祟,捕猎妖魔,直属于朝廷巡狩堂麾下。
寒山堡传武也传猎,入堡即得一门桩法,可打熬根骨,强身健体。若是能够感应得到血气,入了堡里那些大人物的法眼,更是能直入内院,成为其门下弟子。
能加入寒山堡内院,那就是吃上了皇粮,有了朝廷的编制,不再是破落的佃户,出人头地不说,连带着家里也能跟着沾光享福。
免徭役,减一半的岁粮。
对在土里刨食一辈子的佃户们来说,这简直是做梦都不敢想的待遇。
因此,这寒山堡成了方圆三百里内所有村落、坊市,甚至是整个山阴县的小泥腿子们,想要改变命运的最好去处。
想到这里,李诩叹了口气。
“气机到底是什么啊?”
一年之内感应不到血气,就说不明不适合习武,就是在寒山堡当一辈子杂役也入不了内院,练不了更高深的武功。
“我的命格来之前舅舅明明找人测过,再不济也是个中上,为什么就死活得不了气呢?”
命格是每一个武者练武的根骨,当然不是说命格越好,在武道上就一定走得越顺,这涉及到你命中带有的“劫”。
不过大多数情况是如此。
李诩的命格叫做“枭神夺食”,属于中上,这种命格的人擅追踪、狩猎,武道上的根骨不会太弱,同时也有些有别于常人的特殊能力。
只要是灵性高一些的动物,李诩就能够和它们进行交流。
正因为这一手命格带来的本事,虽然他迟迟得不了气,却还是被派到了后院,主要负责照顾寒山堡的幼兽,平时算是比其他杂役们过得要好上一点。
然而,感应不到气,就没法在体内搬运血气,没有血气那即便李诩练一辈子也只是个庄稼把式。
看着内院校场上热火朝天的样子,李诩本想也打几遍桩功,说不定这次就走运得了气呢?
可想想还是算了。
桩功最是耗体力,下午还有那么多活儿要干,只能作罢,留待天黑。
扭头一看,红枣马的食槽里已经不剩什么了。
“吃这么快?隔壁的山猪都没你吃得快。”
“唏律律——”
“谢谢招待什么意思?我说你一匹马能不能不要这么讲礼貌?搞得气氛很诡异的。”
李诩翻了个白眼。
在这驯兽院里,上百只幼兽,也就只有这匹枣红马驹灵性最高了,李诩和它交流起来基本没有什么障碍。
可惜的是这家伙什么都好,就是那脑筋有点奇怪,用上辈子的话说,叫做情商高,很会为马处事。
可你是一匹马啊,你情商再高你难道还能变成人不成,刚来的时候和它交流,李诩就感觉很别扭,差点欢乐谷效应都犯了。
倒水把食槽冲洗了一遍,李诩提着桶又去了驯兽院的老井,还没走到那棵大槐树下,忽然被人叫住了。
“李诩?”
“是。”
“你是山阴县那个老李家?祖祖辈辈干捉刀人的?”
“对。”
“那没错了,有你的家书。”
家书?李诩一怔。
来人从包里翻出一个小布包,递给李诩,煞有兴趣的寒暄了几句,听到老李家已经没人干捉刀人了,颇有些摇头叹气。
也是从对话中得知,送信的人叫做老莫,山阴县的老邮差了。
早些年的时候,家里遭了妖,还是找他们李家解决的,算是有点交情。
“我平时在山脚的驿站,你若有回信就投到那儿去,有其他事也可以找我。”
说完老莫就走了。
李诩来到老槐树下,放下扁担,拆开布包一看。
这家书果然是小舅寄来的。
和其他出身泥腿子的杂役弟子不同,李诩家里不是佃户,家里祖祖辈辈都是靠捉刀人过活。
传说祖上曾经阔过。
“可到现在,也没剩啥了,所谓的家传武学连寒山堡白给弟子们的桩功都比不上。”
李诩自嘲的笑笑。
“什么捉刀人,狗都不当!”
这是小舅经常挂在嘴边的。
李诩深以为然。
李诩父亲是入赘的,父母两个都是干老本行,都是捉刀人,只是十年前去到隔壁州府做事,就再也没回来。那时候外公不知道托人找了多少次,可仍是一点音信都没有,到如今已经算是当他们已经没了,衣冠冢都立在祖坟里。
留给李诩的,只有一块小小的墨黑玉碑,不值什么钱。
“但凡给我留点房产,留点地,我也不用进寒山堡讨生活了。”
对于父母,李诩基本没有什么印象,从小都是跟着小舅一家长大。
把刚打开的信收好,现在还有那么多活,干活最重要。
“小舅是山阴县捕快,每天勤勤恳恳的,不惹人,也受不到什么欺负。”
不用想也知道,这封家书无非就是询问一下近况而已,什么时候看都可以。
要是活做不完,被老王头知道,指不定要摆什么脸色呢。
想是这样想,可不知怎的,李诩刚打了两桶水,想到小舅和小舅妈的脸,还是鬼使神差的放下手中的活计,坐在老槐树下展开了信纸。
打开信,几个狗爬的大字蹦到李诩面前:
“小诩吾侄,家里甚好,勿念。”
看到这几个字,李诩就笑了出来。
“小舅还是一如既往的嘴硬。”
“进寒山堡三个月了,都没给家发信,小舅肯定早就开始念叨了。”
“忍不住了只好主动发信来,还一副我知道你很想家,但是你先不要想家的语气,当我看不出来?”
“也是,要是小舅嘴不硬,恐怕早就被外公裹挟着当了捉刀人,跟我爸妈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失踪了。”
“哪有现在进体制内当个捕快,和小舅妈两人恩恩爱爱的小日子过得舒服?”
“小舅明眼人啊!”
想到这里,李诩想给家里回封信,告知一下近况,也让他们不要担心。
“还是算了吧,入寒山堡这么久,连气都没得,不好意思发信回去。”
“等有了气感,就跟老王头告个假回家看看吧。”
这样想着,李诩发现小舅的笔迹后面还跟着一小篇清秀的小篆,一看就是舅妈写的。
“舅妈竟然也动了笔,看来我离家这么久,他们两口子倒真有些不习惯。”
小舅妈的小篆很好看,内容却依然透着些许市井刻薄的风格。
“小舅妈明明是大家闺秀,跟着小舅倒是越来越解放天性了。”
想到小舅当年结婚时,小舅妈那生涩的模样,李诩不禁笑了笑。
“当时还真看不出来小舅妈以后会变得这么泼辣。”
继续读信。
小舅妈问了李诩两句吃得好不好,便开始说正事。
开头直接骂了一通小舅想当捕头想疯了,不顾危险,半月前撺掇衙门里的同僚一起去猎妖,差点没死了。
一番抱怨之后,说小舅这次立了功,捕头很有可能成了,家里还分了一些妖肉,本想全卖了的,但想到李诩还在寒山堡习武,便留了一斤给他寄来。
李诩这才发现布包下层还有一截小小的肉条,顿时来了兴趣:
“妖肉?”
都说妖对武者来说浑身都是宝。
骨、肉不管是烹饪入药,都大有裨益。尖爪利牙甚至是皮鳞角羽,都能做成兵器和甲胄。
原以为这封家书平平无奇,没想到还捎来了妖肉。
这条妖肉,能不能帮自己感应到气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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